郧西观音镇村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7-05-25    编辑整理:郧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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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观音镇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工程已由西精扶发[2016]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郧西县观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郧西县观音镇。

  2.2 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南沟村一组岩湾安置点,计划安置17户,计900㎡;指导价900元/㎡。

  第二标段:纸坊沟村纸坊沟口安置点,计划安置47户,计3050㎡;指导价880元/ ㎡。

  第三标段:垭子湾村观天路、文家坎下石场安置点,计划安置25户,计1500㎡;指导价880元/㎡。

  第四标段:牛儿山村七里沟队房上安置点,计划安置14户,计1125㎡;指导价880元/㎡。

  第五标段:五顶坪村原二组下院安置点,计划安置37户,计3000㎡;指导价890元/ ㎡。

  第六标段:五顶坪村下洼安置点,计划安置38户,计3050㎡;指导价890元/㎡。

  第七标段:火麦沟村四、五组安置点,计划安置28户,计2050㎡;指导价880元/㎡。

  第八标段:万寿寺村中学外安置点,计划安置20户,计1650㎡;指导价890元/㎡。

  第九标段:天河口村房下头安置点,计划安置49户,计3725㎡;指导价880元/㎡。

  第十标段:刘家湾村4组安置点,计划安置12户,计875㎡;指导价880元/㎡。

  2.3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含场坪及市政配套设施)。

  2.4 质量目标:合格。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五大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岗位从业资格证书,建造师和安全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近两年内(2015年、2016年)在十堰市境内承担过类似房屋建筑项目的施工(要提供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且具有独立施工能力,无质量安全事故,可就近实地考察的房屋、建筑样板工程图片、名称、地点,且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近两年指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

  3.4报名企业报名通过的同时向政府指定账户(开户银行:郧西农村商业银行观音支行,账户:观音镇财政所财政专户,账号:82010000000506692)打入投标和实力及安全质量、农民工工资兑现保证金20万元(报名截止时间截止后打入保证金无效),中标后项目保证金在项目开工10天内按工程总造价10%留作保证金外,其余无息退还。未中标的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报名时必须提交中标承诺书、施工承诺书各一份。

  3.5报名企业必须提供郧西(或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企业法人和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报名企业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不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驻工地承诺书。

  3.7报名企业必须对县精准扶贫指挥部和观音镇确定的价格认可并出具报价表(按观音镇统一格式进行填报)祥见附件。

  3.8投标人不得在郧西县观音镇有同类在建工程。

  3.9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分包、转包。

 

  4.投标报名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4.1随机摇号确定中标候选人?

  同一投标人只能对上述一个标段投标、在报名时必须明确所投标段,否则不接受其投标;开标时,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所投的标段将现场编号随机抽取编号、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凡有意申请投标报名者,请于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5月   3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项目经理承诺书、中标承诺书、施工承诺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岗位证书、企业近两年类似业绩(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项目班子人员社保证明复印件;各投标人到工程所在地实地查看后持相关资料(详见企业提交表)到观音镇政府报名(报名费500元整)。

  报名企业必须对报名资料真实性作出承诺。如有虚假材料,报名资格取消。报名时未能查实,开标及签订合同后查实有虚假材料的将废除合同,并没收20万元保证金。

 

  5. 投标资料的递交

  5.1投标所有资料和证明均加盖单位公章(两套)装订成册后报名时递交。

  5.2开标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开标当天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规定时间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郧西在线网站(http://www.yxol.net/)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郧西县观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592615116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15872737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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